“爱国主义‘五不许’有哪些?”
“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这是发生在七分公司党总支《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上问答环节发生的一幕。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大家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11月21日上午,七分公司党总支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会上,党总支书记王保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背景、重要意义、把握原则、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学习过程中,王保刚还不时融入各类案例,例如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案;被告人张某煜、马某全等多次非法获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等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趣的讲解,生动的分析,引得大家时而托腮沉思、时而双眉紧蹙,讲到精彩或重点之处,大家都提笔速记,整个现场学习氛围浓厚。通过学习,大家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爱国主义教育法涵盖的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主要内容。
为了检验大家的学习成果,本次学习设置了你问我答环节,让大家在一次次的抢答中加强记忆,深化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引导全体职工深学细悟,不仅增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敬畏之心,更为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优秀职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党总支安排,各党支部将以专题党课、团支部以团课的方式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大家把爱国主义情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岗位,为实现分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七分公司)